“沒流血的英雄”得到了褒獎
時間:2013-04-20 來源:洛陽晚報 作者:徐翔 劉曉宇 點擊數:這份榮譽也送給咱洛陽小伙
昨日,率先跳橋救人的潘快跑拿到了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證書
路遇落水少女,倆小伙跳橋救人的壯舉深深地感動著我們。不少市民有這樣的疑問:張忠華的行為被認定為見義勇為,那首先跳下橋的洛陽小伙潘快跑是否也被認定了呢?
昨日下午,安樂派出所負責人驅車40多公里來到伊川縣潘快跑的家中,為他送去了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證書。
民警進家,父母以為他惹事了
昨日下午,一輛警車停在了伊川縣呂店鎮翟溝村八組潘快跑家門前。見到民警,潘快跑的父母很忐忑,以為兒子在洛陽惹事了。
“你們培養了一個好兒子啊!”當安樂派出所綜合室副主任曹高峰表明來意后,老兩口才轉憂為喜。
原來,對自己救人的事,潘快跑直到17日回到家后,才跟父親簡單說了兩句。
“他做了好事,我們肯定高興。”潘快跑的父親潘會現說,他和愛人雖然文化程度不高,但一直教育孩子要多做善事。
按照申報見義勇為行為的相關規定,公安機關必須與當事人見面,核對相關事實。曹高峰這次來,就是向潘快跑核對細節的。
核對工作完成后,申報手續已齊全。曹高峰立刻讓隨行民警開車趕回市區,向所領導匯報后,為潘快跑開具了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證書。
隨后,安樂派出所政委陳新會來到潘快跑家,將證書交給了這個24歲的小伙。
民警主動當他的申請人
為什么潘快跑拿到證書會比張忠華晚呢?按照規定,認定見義勇為行為必須由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,可救人后,潘快跑一直認為自己的行為并不算啥,也沒打算申請見義勇為。
“你們洛陽的那個小伙很棒,也應該為他申請。”12日,到醫院為張忠華送確認證書時,張忠華的一句話讓安樂派出所民警郭志遠惦記上了。
事發當晚,郭志遠目睹了潘快跑和張忠華跳橋救人的壯舉,他是最直接的證人。回到所里后,郭志遠主動向領導提出,要當潘快跑的申請人。為此,安樂派出所還抽調專人整理申報材料,最終促成了這樁好事。
他成了村里的英雄
“快跑見義勇為”的消息很快傳到了村支書潘干卿那里。他特意來到潘快跑家,詳細了解整個過程。
潘快跑小時候是村里有名的“搗雞毛”,沒少闖禍。“我等會兒就在廣播里把這事好好說一下,讓全村人都知道,俺村出了個英雄。”潘干卿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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