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奪人之寶” 兩“隕友”欲告政府
時間:2013-02-05 來源:楚天金報 作者: 點擊數:天上的星星掉下來,到底屬于誰?這還真的成了問題。2011年7月,新疆阿勒泰地區發現了中國第二、世界第四的鐵隕石。“為了保護”隕石,當地政府很快將隕石拉走。
時隔一年半后,當初向科研單位報告了隕石具體位置的兩位哈薩克族向導海拉提·阿依薩和加爾恒·哈布德海,委托了律師要狀告政府。如果順利立案,這將可能是中國第一例有關天外來客的訴訟。
當向導尋隕石 草根找到“安拉之淚”
新疆阿勒泰地區與隕石頗有淵源。中國現存最大的鐵隕石(或稱“隕鐵”)——“銀駱駝”,就出自阿勒泰地區青河縣。
海拉提·阿依薩小時候就聽說了“銀駱駝”的傳說,“當時(被確認為隕石之前)人們認為這是真主安拉的眼淚。”他對隕石產生了興趣,成了一名“隕友”。在跑運輸時,海拉提認識了收購牛羊的加爾恒·哈布德海,后者從牧民口中得知,在阿勒泰市紅墩鎮克蘭大峽谷的夏牧場,有一塊奇怪的石頭,可能是隕石。
2011年4月,海拉提接到了一名新疆隕友的電話,希望懂當地語言的海拉提為他們尋找這塊隕石提供幫助。
一行人進山但無功而返。尋訪隊包括北京天文館隕石專家張寶林、隕石收藏家雷克斯等9名隕友,他們離開時,和海拉提、加爾恒兩人作出“君子承諾”,希望他們繼續尋找。“當時張寶林告訴我們,這塊隕石可能有80噸,找到了報告國家一定有重獎。”海拉提承認,他和加爾恒生活境況平平,這時已把找到隕石當成了一件可以改變命運的事。
海拉提和加爾恒再次進山。他們每天騎兩個小時摩托車到阿克布拉克山口,再步行三個小時進山,隨身只帶四個馕作為一天的食物。山上不時有暴雨、濃霧,好幾回兩人都不能及時下山,幾度處于生死邊緣。
2011年6月17日,37歲的海拉提和44歲的加爾恒歷經磨難,終于找到了這塊隕石。
當地收歸國有“百萬重獎”愿望落空
2011年7月16日,海拉提和加爾恒帶著張寶林、雷克斯、央視記者還有當地旅游局官員,一同上山確認了隕石的確切地點。
這塊隕鐵呈不規則的圓錐體,高2.3米,底部直徑為1.5米,重量為17.8噸,僅次于藏于新疆地質礦產博物館的“銀駱駝”。更驚喜的發現是,經對切片的化驗,這塊隕石和“銀駱駝”是一體的成對隕石。也就是說,它們在落到地球前本屬于同一顆流星體,在大氣層中分裂為數顆墜落到地面上。
下山后,阿勒泰市政府很快將隕石從山中拉了出來。“主要是為了保護隕石。”一同上山的阿勒泰市旅游局局長史志強回憶,當時看到隕石時,上面已有不少切割的痕跡。他說,傳言有人盯上了這塊隕石。政府花了一個月時間,將隕石運了出來。
對獎賞,政府一直沒有動靜,海拉提和加爾恒坐不住了。兩人拿著北京天文館頒發的榮譽證書找上門去,得到的回應是:政府給錢要有依據。
幾經周折,政府只同意給他們每人5000元獎勵,這與兩人的心理預期差距過遠。他們沒有接受這筆錢。加爾恒直言:“當時北京的人說一人會有一百萬,我們預期一百萬可能不會,但是至少要給我們幾十萬。”記者向張寶林求證此事,張寶林表示不便評價。
2013年1月,海拉提和加爾恒以“發現者”身份向政府交涉,遭到政府否認。海拉提問:“說我們不是發現者,那為什么又要給我們錢?”得到的回答是:“因為你們做這個事情,我們很受感動。”
政府拒絕獎勵 稱書記早見過“奇石”
政府否認隕石是由海拉提和加爾恒發現的,理由很明確:2004年,時任阿勒泰市委書記孫建國就上山見過了這塊隕鐵。
孫建國現任阿勒泰地區政協工委副主任。他回憶說,2003年冬他在紅墩鎮調研時,當地村支書向他提起,在夏牧場上有一塊“奇石”;2004年,在當地牧民的陪同下,他找到了這塊“奇石”。“上面很明顯有人刻的字跡,有哈薩克文字,也有俄文。”孫建國說,當時他已確認這應該就是隕石,并且考慮保護起來。不過,當時并沒有做切片送檢,后來也僅報告了地區文物部門。“中國隕石論壇”創始人和管理員雷克斯說,2011年他們通過新疆的隕友找到了海拉提和加爾恒。“最開始進山都是花我的錢,后來北京天文館和我都付了他們錢。”雷克斯認為,海拉提和加爾恒是受人委托去找隕石,存在雇傭關系,說他們是發現者并不合適,提出所有權就更不妥當。海拉提和加爾恒則否認受過雷克斯的雇用,只承認在最后一次進山時,收到過北京天文館的錢。
讓人意想不到的是,隕鐵發現地夏牧場的承包人也提出了同樣的要求。“1986年時,我家就發現這塊石頭了。”居曼·熱馬贊和肯杰別克·熱馬贊兩兄弟手握草場證說,他們當年就報告了村委會,1992年政府還做過檢驗,但沒有什么結果,只說要看護好這塊“奇石”。
多方爭所有權 隕石歸屬陷法律真空
一年多來,海拉提和加爾恒從對重獎落空的失望,轉而主張對隕石的所有權。現在,對隕石提出所有權的,有政府,有海拉提和加爾恒,還有居曼一家。但三方都很難找到明確的法律依據。“隕石作為物應該歸屬誰,現行法律肯定是完全沒有考慮的,這點不用回避。”曾參與物權法起草論證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尹田直截了當地說。
在我國現行法律中,隕石就像回到了外太空,闖入了一片真空地帶。
海拉提和加爾恒的發現者身份,受到了諸多挑戰:首先,是否為第一發現者存疑;其次,如果其與尋訪隊存在雇傭關系,發現權就應歸其雇主。“尋找隕石很不容易的。”隕友劉昕說,每年墜落大氣層的隕石大約有2萬塊,而地球70%是海面,能夠掉落在陸地上并被人發現的隕石屈指可數,發現者往往要投入大量時間、精力和金錢,“發現隕石國家就簡單拿走,對個人是很大的傷害”。
發現一塊隕石,不僅要投入大量成本,也意味著巨大的經濟利益。國際市場上,1克“銀駱駝”可賣到40美元,以此計算阿勒泰隕鐵價值數億美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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